2015-12-14 | 作者:CSRone

【COP21連線】巴黎氣候協議通過 學者:對台灣深具意義

《重點摘要》巴黎氣候峰會協議正式通過,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認為此協議中,提供了「非締約方權益關係者」的參與,對台灣來說是一個參與的機會,未來可透過這個機制來登錄台灣的減量行動和成果。

 

巴黎氣候協議獲得近200個國家一致通過,成為繼京都議定書之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溫室氣體減量新協議。每年都前往氣候大會的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表示:這次最大的成就是減量目標與財務機制方面有很大的進展,而法律形式的安排也顧及到美國的現實。

這份協議對台灣來說也深具意義,林子倫表示,巴黎協議中提供城市有機會以更實質的方式參與全球減量行動。而除了城市之外,第118點決議還提供一個「非締約方權益關係者」的參與,「這對台灣來講可能是一個參與的機會,未來台灣可以透過這個機制來登錄我們的減量行動和成果。」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人員也指出,先前各方矚目的「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最後確定用的詞是NDC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要求各國每五年要提送一次NDC。這個頻率跟國內《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當中,國家減量方案的提送頻率規範是一致的,會是一次很好的國際規範與國內法銜接契機。

另外,巴黎協議要求各國的NDC必須要符合「環境完整性」和透明度,對此,綠盟批評,台灣提出INDC的過程中只有行政院會與環保署簡報。相較於日本六月就先提出初稿進行公共諮詢,智利與泰國更是舉辦了多場區域公聽會,蒐集公眾意見,台灣此次INDC在研擬程序上,該視為錯誤示範。

 

 

圖片來源Mark Dixon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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