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9 | 作者:

空氣品質若達緊急 電、工廠須減排四成

《重點摘要》 台灣空氣汙染達「紫色」等級,環保署將修正緊急應變辦法,未來環保署依據細懸浮微粒PM2.5等六項指標判定當前空氣品質,若地方24小時PM2.5濃度達到350微克以上,將禁止戶外活動,發電廠及工廠亦須減排四成空汙,預計將於明年元月上路。

空汙「紫爆」該怎辦?環保署昨(17)日預告修正緊急應變辦法,未來環保署經依據細懸浮微粒PM2.5等六項指標判定當前空氣品質,若地方24小時PM2.5濃度達到350微克以上,將禁止戶外活動,發電廠及工廠亦須減排四成空汙。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預計明年元月正式上路。

上周台灣西半部空氣品質極糟,多日呈現「紫爆」等級。依據環保署目前的空汙分級,PM2.5濃度達54微克以上,就算「紅色」警戒,若大於71微克,即達到「紫色」等級,環保署並建議,在此狀態下若感到眼痛,咳嗽或喉嚨痛等,應減少戶外活動。

根據環保署昨預告修正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應變辦法」,環保署會根據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依其濃度區分為預警、初級、中級、緊急共四級,以PM2.5來說,測得24小時平均54微克,屬預警級,150微克以上屬初級,250微克以上屬於中級,350微克以上屬緊急。

當空氣品質被歸為初級時,地方政府將延後當地戶外活動、禁止燃放爆竹、煙火及燒紙錢。屬於中級時,火力發電廠、石化業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空汙惡質須減排20%以上,高中以下學校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若不幸屬於緊急等級,除大眾運輸工具及電動車輛外,將不得使用交通工具,並開放紅、黃線停車,暫停路邊停車收費。另外,將禁止當地戶外任何活動,火力發電廠、石化業等廠商則須減排空汙40%以上。

空保處科長郭孟芸說,在發布流程上,環保署先根據全台監測站資料,當預知隔日空氣品質有不良之虞時,會於前一天下午五點半前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通知地方預作準備,並要求新聞媒體「連續插播」相關資訊。

魏國彥表示,上周中部空氣不佳,當時就適度要求火力發電廠降載,即便降載幅度不大,但很明顯可看出中、彰、投的空氣品質有明顯改善,這就可作為未來空氣品質管理的科學根據。

郭孟芸表示,當地方政府因空氣品質管制已禁止民眾開車,違規者將開罰1,500元至3萬元罰鍰。若是工廠不服從空汙減排的指示,地方環保局亦能開罰10萬元至100萬元,情節重大者,還能命其停工或停業。

 

圖片來源Leo Fung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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