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6 | 作者:

用電大戶擴廠 先審能源效率

 

《重點摘要》
經濟部即日起推動新用電措施,凡是大型製造業者蓋新廠或擴增產能,只要規劃用電數量超過2.5萬瓩,興建前都必須先通過「能源使用效率」審核,鼓勵業者節省用電,若未通過審核將不給用電。

經濟部即日起推動用電新措施,凡是大型製造業者蓋新廠或擴增產能,只要規劃用電數量超過2.5萬瓩,興建前都必須先通過「能源使用效率」審核,經濟部才會給電。

這項措施有助新廠商採行最佳的能源使用設備,在用電拮据的年代裡,還可降低國家整體用電需求。能源局也說,這項新措施主要規範大型投資案,像是台積電、中鋼、鴻海等用電大戶,未來有新投資時,都可能受到規範。

經濟部近日公告「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將針對電力、汽電共生、石油煉製與大型製造業等「用電大戶」,在新設或擴建能源設施前,實施能源使用效率審查。該審查預計需要兩個月時間,可與申請環評時,同步辦理。

依照公告內容,只要電力、汽電共生業者,新設或擴建發電裝置容量達5萬瓩以上時,或是石油煉製類或大型製造業者,用電契約容量及自用發電設備裝置容量合計達2.5萬瓩時,都要受到規範。一旦未通過審核,經濟部就不給電。

能源局解釋,這項新措施,可鼓勵用電大戶採用最佳可行技術的生產設備,不僅業者日後可節省電費,還能避免破壞區域用電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經濟部也正考慮日後要對區域用電實施用電總量管制,一旦用電達飽和,就不會再准投資案。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圖片來源:Ian D. Keating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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