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 作者:記者陳雨鑫/台北報導

資本額逾3千萬須符2食安規範 業者為躲竟「自我減資」

《重點摘要》衛福部食藥署規定自明年七月三十一起,資本額在三千萬元以上的食品業者應通過GHPHACCP,讓製程與產品都符合食安標準

 明年七月卅一日起,資本額三千萬元以上食品廠都要通過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HACC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規範,新規定上路後將有八百多家業者需符合規定,約占所有食品業者兩成,未來業者若未通過標準,最高開罰三百萬元。

 衛福部食藥署自前年十一月陸續公告,油脂、麵粉、澱粉、食鹽、醬油等食品業者,資本額在三千萬元以上,須通過GHP及HACCP規範;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品、乳品加工食品、罐頭業者, 無論資本額多寡,都必須通過GHP及HACCP規範。

 GHP讓食品業者確保產品的衛生安全及品質,符合最基本軟、硬體要求;HACCP則是分析食品生產過程,從原料到消費者拿到產品,分析各種危害發生的可能性,再有效控制,去除或降低危害。

 食藥署風管組科長呂在綸說,現行法令規定需取得GHP及HACCP規範的業者約一百多家,擴大規範後達到八百多家。

 但台大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指出,GHP及HACCP是食品業者最基本的衛生標準,各縣市衛生局稽查人力不足,往往只抓出蟑螂、老鼠等基本衛生安全問題。

 義美食品品質確保部協理陳伯璋說,GHP的要求對業者相對容易,遵照規範守則,做好管理即可;HACCP是產線系統管理的問題,例如減少交叉汙染、降低汙染源等。陳伯璋說,HACCP難度較高,部分業者對此頗傷腦筋。

 許輔說,食藥署擴大要求食品業者符合GHP和HACCP,部分業者為了躲避規範,竟自我「減資」,將資本額從三千萬元減為兩千九百八十萬元的業者不在少數,台大食安中心為了解業者接受規範的情形,不乏過去資本額大於三千萬元的業者,竟表明「現在已經不到三千萬元了」。

 食藥署風管組長李明鑫希望業者遵守規範,未來食藥署將分段要求資本額三千萬元以下的食品業者也要符合GHP和HACCP。

 
圖片來源:Michael Stern
資料來源: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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