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6 | 作者:富聯網/蔣宛如,新浪新聞/劉紅霞.汪奧娜.楊丁淼,中央通訊社

中國環保稅 2018年起徵收

《重點摘要》路透報導,中國環境保護稅法23日獲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將按「稅負平移」原則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並設置兩檔減稅優惠,分別是減按75%和50%。

據財政部在環境保護稅發布會的新聞稿顯示,在現有對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噪聲等重點汙染源徵稅的基礎上,未來將研究探索對其他汙染物徵稅的可行性,今後條件成熟後,將相關汙染物如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等列為徵稅項目。
綜合中國大陸媒體報導,此法明定,在中國領域和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環境保護稅。
依法設立的城鄉汙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大陸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環保稅法將現行排汙費收費標準作為環保稅的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汙染物稅額為每汙染當量1.2元人民幣(下同);水汙染物為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至1,000元;噪音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稅法還設定稅額上限,為最低稅額標準的10倍,大氣汙染物稅額幅度為1.2元至12元,水汙染物為1.4元至14元,由各省區在該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額。
此外,對於納稅人排汙濃度值低於標準的,設置兩檔減稅優惠,即納稅人排汙濃度值低於規定標準30%的,減按75%徵稅,納稅人排汙濃度值低於規定標準50%的,減按50%徵稅。
新華社同日稍晚時評稱,這是中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意味著環保治汙的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後,排汙企業將被套上「金箍」,直接受到經濟約束。此次通過的環境保護稅法,從稅收槓桿入手,令企業多排汙就多交稅,少排汙則能享受稅收減免,通過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形成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倒逼企業減排,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
從環保法到更加具體的水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等,再加上各種法規、規章,中國環保領域的法律體系正在逐步健全和完善,但在嚴峻的汙染形勢面前仍顯得力度不夠,尤其是「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弊端仍然存在。
新華時評稱,水、土壤的汙染治理,有的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時間。罰款這種「秋後算帳」的辦法,往往無法彌補全社會承擔的汙染成本。法律制裁也不應該止於罰款,建立更完善的責任追究機制勢在必行。

三大關鍵詞讀懂環境保護稅法:「費」改「稅」 實現稅負平移
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我國1979年確立排污收費制度,選擇對大氣、水、固體、雜訊等四類污染物徵收排污費,對防治環境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實際執行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影響了該制度功能的有效發揮。」他說,「針對這種情況,有必要實行環境保護費改稅,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制度建設。」
在環保稅法制定審議階段,費改稅是否會加重企業負擔一直是輿論關注焦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紹,環保稅法遵循將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平穩轉移原則,主要表現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保稅的納稅人;根據現行排污收費項目、計費辦法和收費標準,設置環保稅的稅目、計稅依據和稅額標準。
她補充道,兩種制度的一大不同點在於,環保稅法增加了納稅人減排的稅收減免檔次,即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規定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徵收環保稅。
部門聯動 制度轉換需時日
新通過的環保稅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必須看到,相比部分已有稅種,環保稅所涉技術性相對較強。正因如此,環保稅法明確,費改稅後,由稅務部門徵收,環保部門配合,確定「企業申報、稅務徵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征管模式。兩部門將在稅務登記管理、計稅依據確定、納稅申報信息比對、優惠管理等方面開展協作。
實際操作層面,一套完整的徵稅流程將包括納稅人自行申報、環保部門與稅務機關涉稅信息共享、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申報資料與環保部門的監測數據進行比對、異常數據交送環保部門複核、稅務機關依據複核意見調整徵稅等。
王建凡介紹:「由於是新開徵的稅種,涉及面很廣,收費與徵稅兩套制度要進行轉換,政策上和征管上確需做許多前期準備工作。」
具體而言,準備工作包括起草稅法實施條例,細化具體政策和征管措施;對授權地方決定的事項,包括確定具體適用稅額、增加同一排放口應稅污染物的項目數等,由各省區市按法律程序確定和報批;做好稅收征管準備工作,包括建立稅務與環保工作配合機制、調試徵稅信息系統、交接納稅人資料、建立信息交換平台等。
加大投入 助力生態文明建設
作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要求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第一部單行稅法,環保稅法不僅在依法治國層面意義重大,也將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此前,排污費徵收后實行專款專用。以安徽省為例,環保部門把收繳的排污費以75%、15%和10%的比例分別划轉至地方級、省級和國家級財政部門。省財政廳將所收到的排污費全部撥付給環保廳作為財政預算的一部分,用於污染防治等工作。
預演算法規定,稅收收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統籌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王建凡表示,雖然環保稅不採取專款專用的方式,但是不會降低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力度。原來由排污費安排的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力度不減的原則予以充分保障,「環保投入力度還會不斷加大」。
圖片來源:401(K) 2012
資料來源:富聯網  新浪新聞   中央通訊社

GRI Software And Tools Part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