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1 | 作者:聯合報/王敏旭

勞工局統計:就業性別歧視 「懷孕」最多

《重點摘要》新北勞工局統計,103年至105年就業性別歧視中以「懷孕歧視」最多,不少雇主認為孕婦會減少產值,出現性別歧視,可能違法挨罰。

 

新北市勞工局統計,103年至105年就業歧視申訴案件,批發及零售業最多,其次為製造業。就業安全科長陳兆年說,性別歧視以懷孕歧視最多,不少雇主認為孕婦會減少產值、影響輪班等狀況,出現性別歧視,可能違法挨罰。

年約30多歲女員工在門市擔任銷售員3年多,懷孕後被公司要求調往內勤人員,薪水從4.1萬下降到2.5萬元,女員工不滿懷孕並未影響到工作,憤而向勞工局申訴。

勞工局調查,雇主雖說是考量女員工懷孕期間調派較為輕鬆的工作,但女員工未向雇主申請改調,雇主反而以懷孕為由調整職務並減薪,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另一名女護士去年懷孕後,竟被院方問說「要不要休息放假?」「懷孕這麼累,還需要繼續工作嗎?」女護士拿著醫師診斷證明申請安胎假,卻在申請期間收到終止勞動契約,女護士也提出性別歧視申訴。

院方推說,女護士工作表現不佳,但勞工局調查發現,女護士受雇長達1年半,院方卻無法提出證明,反而暗示女護士有自行離職的意圖,解雇時間又在申請安胎假期間,也違反性平法。

陳兆年說,不少雇主徵清潔工、洗碗工,也因刻板印象只要求女性或中年婦女,製造業若只徵男性勞工,都會違反性平法。

 

《延伸閱讀》

 

圖片來源:GraphicStock

資料來源:聯合報

GRI Software And Tools Part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