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9 | 作者:工商時報/陳鷖人

衝高用量 學者:應儘速成立綠電交易平台

《重點摘要》雖然能源業者紛紛看好台灣綠電前景,然而,各界認為必須儘快成立電力交易平台,才能建立自由化的綠電交易市場,否則單純依靠供需方自行簽訂合約,無法衝高綠電使用量。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分析,綠電市場自由化需經過4個階段,即自願綠電認購制度、建立綠色憑證、開放綠色憑證交易,以及成立綠電交易市場。

 

昨(8)日雲林縣政府與wpd達德能源集團簽署國內首宗「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未來wpd也將與彰化縣政府簽署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顯示業者看好綠電自由化前景。然而,各界認為必須儘快成立電力交易平台,才能讓綠電交易的質與量大幅提升。

電業法第11條規定,輸配電業應於廠網分工後設立公開透明的電力交易平台。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指出,廠網分工預計69年內完成,在輸配電業維持國營的架構下,會由台電分割出的輸配電公司負責。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京明分析,綠電市場自由化需經過4個階段,即自願綠電認購制度、建立綠色憑證、開放綠色憑證交易,以及成立綠電交易市場。

他認為,綠電交易平台須加速進行,才能建立自由化的綠電交易市場,不然單純依靠供需方自行簽訂合約,無法衝高綠電使用量。

王京明指出,單靠雙方自行簽訂合約,只有大公司有能力購買動輒12千度的綠電,小公司就算有意願也無力購買綠電。交易平台有助於綠電市場多樣化,產生批發、零售分級賣電的綠電市場。

wpd達德能源集團台灣分公司董事長王雲怡也表示,成立電力交易平台有助電力市場自由化,促進在地綠電優先在地使用。電業法子法要明定遊戲規則,鼓勵大家參與綠電交易。對此,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表示,綠電交易平台一定會設立,雖然電業法規定輸配電業在廠網分工後設立交易平台,但是交易平台也不排除提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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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raphicStock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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