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3 | 作者:

歐盟食品標示新規定 餐廳菜單也要標示

歐盟的新食品標示規定於1213日生效,不但要求標明來源與過敏原,也提及字體大小不得小於1.2釐米,商家因此不能蒙騙過關,消費者則可以得知清晰的訊息。

除了包裝食品,餐廳與咖啡館的菜單也在新規定了範圍之內,上述提到的過敏原就是菜單該揭露的資訊。歐盟給予食品生產商三年的過渡期,而新規定中營養成分標示的部分到20161213日才實施。

 

資料來源:歐盟食品標識新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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