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1 | 作者:CSRone

《水污法》初審通過 加重汙染罰則

《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於一月十四日在立法院通過初審,修法重點主要為「強化刑責及罰則」、「追繳不法利得」、「鼓勵檢舉不法」及「資訊公開」,而且將來廠商不法排放毒水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在罰款方面,事業罰鍰上限由現行60萬元提至2,000萬元,以嚴懲蓄意排放廢污水且造成嚴重污染及危害之污染者。

企業若未經許可排放有害廢水,過去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到100萬元罰金,修法後若因此致病者,可處17年有期徒刑。

 

圖片來源:Matt Chang

資料來源:《水污法》修正過關排毒水最重判無期徒刑

GRI Software And Tools Part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