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 | 作者:CSRone顧問團隊

【關鍵發現1】2015年台灣首次出版CSR報告書數量 爆炸性成長超過260%

2015年是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成長爆發年,首次出版CSR報告的企業多達171家,相較2014年首次出版64本的成長幅度超過200%。CSRone每年蒐集全台灣CSR報告,已累計超過千本CSR報告,並統計出2015年在台灣有公開發行之CSR報告共達384本。爆發性成長的主要動力來自於金管會法規要求,從2015年開始規定營業活動對環境及社會大眾影響層面較大之上市櫃公司,包括食品工業及餐飲收入占總營業收入比重50%以上之特定公司(以下統稱食品相關產業*)、化學工業、金融保險業及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公司(總計203家),應依據GRI(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發布之G4永續報告指南編撰CSR報告。

*食品相關產業除了食品工業之外,也包括觀光產業(餐飲收入占總營業收入比重50%以上之特定公司)

 

產業出版概況

從產業面來看,前三大出版CSR報告之產業分別為金融保險業、化學工業與食品工業,對照2014年前三大產業:電腦及周邊設備業、金融保險業、半導體業,可以明顯看出法規的影響力,受到規範的產業迅速在隔年度躍升為前三名,其成長量也相當驚人,食品工業成長8倍,化學工業成長6倍,而金融保險業則為1.5倍。

然而,在受到規範的203家企業中,有六成是第一次出版CSR報告,其中又以食品工業首次出版比例最高,將近九成的食品業者是在2015年法規要求後才出版CSR報告,僅有四家食品業者(台灣糖業、統一企業、鮮活控股、大統益)是在法規要求前,自願性出版CSR報告,而《台灣糖業》為食品工業中最早投入CSR報告的先驅,目前已出版過6本CSR報告。

 

未依法申報之處罰

由於近年台灣發生多起食品及公安事件,顯示出企業長期忽視社會責任與誠信經營,在落實CSR上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因此,金管會將CSR作為重點工作項目,要求企業編撰CSR報告則為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倘若受規範企業未依照「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規定之時限申報,或申報內容有錯漏者,將會受到已下處罰:

  • 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
  • 個案情節重大者,可處以5萬元至100萬元之違約金
  • 得函知上開公司依限辦理者,每逾一營業日課新台幣1萬元之違約金,至辦理日為止
  • 經過按日處以違約金後,仍未依限辦理且個案情節重大者,對其上市有價證券變更原有交易方法或停止其買賣

在2015年受規範的203家企業皆已發布CSR報告,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至CSRone搜尋下載報告。

 

擴大強制編制對象

金管會期望透過編撰報告的過程,使企業進行CSR資產盤點,了解自身的競爭優勢與差異,並思考如何針對不足之處持續改善,進而提升企業競爭力。同時,也讓利害關係人了解到企業營運對社會與環境所造成的影響,鼓勵企業創造附加價值,讓社會更加美好,形成多贏且正面的循環。

未來金管會將持續擴大強制編制CSR報告的適用對象,擴大為50億元以上公司,並增列光電、鋼鐵、污整等耗水、耗能及高污染產業,預計將增加100家以上,未來在台灣的CSR報告成長量仍相當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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