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6 | 作者:

警訊!加拿大退出《京都議定書》協議只會是單一個案嗎?對台灣又有何影響?國家發展重要還是氣候暖化問題重要?

加拿大政府在國際同意延長京都議定書期限的後一天12月12日,宣布退出《京都議定書》,是全球第一個退出議定書的國家。但加拿大環境部長表示加拿大仍然會持續減少碳排放量,也會幫助協調全球協議一個新的減碳架構。但是在他出席上禮拜在南非的氣候變化會議上指出,加拿大在京都議定書上已成為“過去式”。

京都議定書是於1997年12月日本京都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COP3)中簽署的,規範38個國家及歐盟,以個別或共同的方式控制人為排放之溫室氣體數量以達到減少溫室效應對全球環境所造成的影響。國家必須在2008-2012年間將該國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1990年水準平均再減5.2%,從2005年開始生效。

加拿大很久就針對《京都議定書》的內容覺得不可行,因為議定書對排放最多溫室氣體的大國(中國和美國)並沒有約束力,認為在德班氣候大會所訂立的新決議才是有效抑止溫室氣體的辦法。但是許多國家和環保團體認為,加拿大退出議定書是為了規避140億加元的罰款,對於當前經濟困難的加拿大保守黨政府來說是唯一的選擇。而京都議定書亦會不利於加國內油砂業蓬勃發展。油砂業會快速產生溫室氣體,無法達到減少溫室氣體的標準,也是加拿大未達京都議定書減碳規定的原因之一。加拿大保守黨認為之前的政府簽訂《京都議定書》時,並沒有一套完整的減碳計畫,而面對將要被罰款的窘境,加拿大只能退出。

各國政府反應皆一面倒的同聲指責加拿大保守黨政府的行為,認為加拿大把中國和美國當藉口,只為了逃避罰款;德國議員:這是虛偽和懦弱的行為;日本政要:此舉“令人遺憾”;中國:“與國際社會努力背道而馳”。

在另一方面,在南非德班舉行的德班氣候大會是第十七次締約方大會,這個會議主要有兩個主軸,一是如何落實《坎昆協議》啟動「綠色氣候基金」,二是續簽《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談判,這也是許多國家將要面臨的複雜政治活動,牽動各國環境保護的努力和相互之間政治的關係。而這次的氣候大會,也建立了一份2015年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碳藍圖,所有排碳的大國包括中國與美國將要首次接受這項減碳協議,如果這份決議在2015年批准,將會在2020年生效,變成對抗氣候暖化的一項利器。

加拿大的退出會不會使得許多無法達到《京都議定書》減碳要求的國家也相繼退出,令人相當憂心。但這個情況也凸顯了中國與美國這兩個超強大國對減碳議題的態度分別對於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的影響是非常大的,而各國之間相互的不信任(已開發國家希望開發中國家做到節能減碳,而開發中國家希望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讓他們能做到減碳的標準)也是問題的來源,大陸官員解振華表示,「我們是發展中國家,我們要發展,我們要消除貧困,我們要保護環境,該做的我們都做了,我們已經做了,而已開發國家承諾對開發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講了20年都還沒有兌現」。發展經濟的同時又要兼顧環保議題非常不容易,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長期規劃、強而有力承諾和法律約束力。

反觀台灣現況,台灣主要能源是仰賴國外進口,七成的石油是由中東國家提供,四成的煤碳是來自中國,而印尼和馬來西亞則提供我們全數的天然氣能源,如果那一邊的能源提供出問題,就會影響台灣的命脈!

能源結構的規劃,不只為了溫室氣體減量,更攸關未來的國力。台灣的選擇少之又少,更需以小心警慎的態度去面對,使得規劃更完善。台灣二氧化碳總排放量占世界1%,排第22名,但人均排放量則高居第5 名。台灣是沒有在《京都議定書》的條約規範之中的國家,以現實來說對於台灣的工業和經濟沒有直接的影響,但是如果在2012年後,國際若要求台灣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的要求,則台灣將面臨在短期內大幅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壓力,對台灣經濟的影響將極為嚴重。若能及早因應,則其衝擊可以減半。

溫室氣體排放的控制,是各國公民必須努力完成的目標,到目前為止,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未解決,雖然已經達到會議裡面188項行動方案裡的87%,但是台灣溫室氣體依然年年上升,我們必須要用更積極的態度去面對。就算是不為國力不為經濟,也要為我們將來的子孫美好的生活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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