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6 | 作者:

如果還有明年,日月光的永續報告書該寫甚麼?

近期日月光在環境議題上備受爭議,透過重新檢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可得知企業對於環境保護之態度與做法,企業是否有真正落實報告書內所承諾之目標、相關數據績效是否確實、或報告書只是企業綠化的工具?

近日新聞摘要

爭議事項 內容說明
廢水汙染 K7廠直接排放重金屬鎳超標4倍多、PH值達強酸程度之工業廢水到後勁溪
直接排放 K7廠放流池重金屬鎳含量與原廢水數值相近,明顯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
隱匿通報 K7廠設有專責單位有專責人員操作廢水處理設施,卻隱匿通報
檢測報告造假 K7廠放流水質檢測報告造假,以十月一日廠方提供的報表為例,當天化學需氧量(COD)為79、pH值為4.14、懸浮固體(SS)為9.5與日月光廠內電腦監測原始數據COD為135~150間、pH值2.84以下、SS約90相比有如天壤之別
稀釋廢水 K7廠抽引自來水至採樣槽,稀釋廢水供主管機關採樣
超量遶流 K11廠現場發現未經環保局核准設置之「備用槽」於放流槽後方,避開累計流量,排放至後勁溪或汙水下水道系統
私設中和池 K11廠現場發現有兩處「最後中和池」,許可核准僅1槽,現場與許可核准登載不符
私設海放管線 K11廠現場發現未經環保局核准設置的海放管線
汙泥未密封 K11廠電鍍汙泥貯存約4.4噸,其太空包未密封

日月光聲明

聲明事項 內容說明
無惡意排放 K7廠區製程鹽酸桶槽在十月一日即發生異常,公司廢水負責人員發現後立即緊急處置及回抽處理,但仍有部分處理不及導致溢流,不過經處理後,當日已獲得控制,絕無惡意將廢汙水任意排放
單一異常事件 從去年九月至今,廠房除了十月發生過一次異常事件外,內外部查核均未發現其他水質異常排放的問題
應變不及 本次汙水溢流是因為應變不及,目前已加強內部管路洩漏巡檢,且增設即時監控設計
非私設備用槽 針對K11備用槽部分,未來若有使用,會提出內容變更
非私設中和池 中和池數量不符一事,將提供設計圖向環保局澄清。
汙泥剛出產 至於汙泥太空包未密封部分,日月光表示,汙泥為固態且剛產出,隨後就會進行封存,此部分也將再與環保局溝通。


下列資料來自於「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並整理出日月光的永續經營理念、環境保護目標、水資源管理辦法等,透過相關資料的比較與參考,各利害關係人可深入了解企業是否有真正落實誠信經營,並將環境與社會責任納入經營理念中。

  • 永續發展政策 永續發展是日月光集團一貫堅持的理念,我們承諾做好營運績效、企業安全管理、能資源與碳管理,積極整合供應鏈,開發與設計對環境友善的綠色產品與綠色製程,並推動社會回饋以善盡社會責任,符合利害相關者的期待。 ~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P.7
  • 董事長的話: 面對全球綠色產品大趨勢發展的綠色設計策略,我們在既有綠色封裝產品基礎,輔以生態化設計(Eco-design),落實從新產品的開發設計及新技術的導入開始,更加入符合低污染、低耗能及節水等環境友善並兼顧作業安全的設計規範考量,提早考慮產品可能之環境衝擊與降低其風險程度。 (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P.3)
  • 日月光永續發展遠景與承諾:  
    • 環境保護:以『零』為目標,零廢棄與零污染為終極里程,全心保護我們賴以維生的地球環境。
    • 社會責任/ 環境會計:實踐企業應盡之責任,善盡對環境、安全/ 衛生與社會責任之義務
    (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P.5,6)
  • 我們的承諾: 在經營管理上,秉持著積極、互信、誠正、自省原則創造長期且穩定的經濟價值。營運過程將保持彈性,以利害相關者權益為優先考量,並就交易洽談、合作締結和履約過程中所接收或交換之具機密性之資訊嚴守保密義務,遵守廉潔陽光條款,有效貫徹誠信準則,並促進產業供應鏈的持續發展。 在環境保護上,導入綠色設計、材料與製程,並營造在地多樣性的生態空間,建構低耗能、省資源、零污染的綠色環境與供應鏈,進而有效控制與降低產品對環境的衝擊。 在社會責任上,秉持社會公平正義與良善道德的原則,有效整合與運用多元化社會資源,主動關懷與協助員工及社區。 ~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P.7
  • 利害關係人之鑑別與溝通:

 

(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P.17)

(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P.18)

  • 環境保護 在環境保護業務執行上,除了符合法律及相關規範的規定外,日月光各廠皆建立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配合最佳可行性控制技術(BACT)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的確保與廢棄物資源化的主動作為,已有效降低對環境的衝擊。2012 年日月光各項污染管控均優於當地政府相關規定,對於當地環境與生物多樣性無影響且未發生任何重大環境影響。 (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P.22)



    (2012日月光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P.25)

 

 日月光K7100年至102年違規紀錄與內容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日月光在永續發展策略、董事長的話、未來願景、企業承諾、利害關係人鑑別與溝通上皆提及對於環境保護的使命和水資源管理的方針,報告書的真實性與實際落實程度可以透過上表比對得知。

此外,日月光在今年1129號才剛獲得企業永續發展獎-氣候領袖楷模獎,獎項到手不到兩個禮拜,台灣企業永續獎評委會在1212日便宣布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說明:「日月光半導體公司所屬高雄K7廠排放廢污水事件乙案,其對環境及社會層面影響甚巨,已嚴重違反企業永續宗旨與精神,亦不符合企業永續報告揭露誠信與透明之原則。」

日月光明年度的報告書勢必成為關注焦點,根據 GRI G3.1 報告指南規定,報告書應揭露下列事項:

 

  • EN 9 因取水而受重大影響的水源
  • EN 12 對保護區或其他具有重要生物多樣性意義的地區之重大影響
  • EN 13 受保護或經修復的棲息地
  • EN 21 按質量及排放目的說明汙水排放總量
  • EN 22 按類別及處理方式說明廢棄物總重量
  • EN 23 嚴重洩漏的總次數與總量
  • EN 25 受機構汙水及其他(地表)徑流排放嚴重影響的水體及相關棲息地的位置、面積、保護狀態及生物多樣性價值
  • EN 26 降低產品或服務環境影響的計畫及其成效
  • EN 28 違反環境法規被處重大罰款的金額、及受非經濟處罰的次數

根據CorporateRegister所發布之研究調查結果顯示:「永續報告書揭露企業負面新聞能夠增加永續報告書的可靠性。」日月光可以在明年度的報告書中,誠實揭露這次廢水排放問題,並勇於承諾應負責處理及恢復之目標,將危機化為轉機,重新建立起日月光正面形象,真正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以上資料整理僅提供給各利害關係人做客觀的參考與比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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