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發布人權報告指導原則
於現今競爭激烈的時代,企業在所處的供應鏈中,面臨到更大且更多的壓力,其中一項很重要的,即是需展現企業對於人權的重視。聯合國近日發布「人權報告指導原則(UN Guide Principles Reporting Framework)」,其為第一個透過RAFI(Reporting and Assurance Frameworks Initiative)流程所發展出來,且經由200家企業、投資團隊、民間社會組織與政府等專家公開討論後所產生的報告指導架構。2016年預計將發行另一項提供給確信單位與內部稽核員的參考準則,以確保企業根據聯合國報告指導原則所呈現資訊的正確性。
這套全球具權威性的報告標準,讓企業能夠依據自身對人權所負的責任,進行系統性的揭露,以回應顧客、投資者、政府與員工等利害關係人,對於人權議題的關注與需求。最先採用此架構的企業是Unilever,其次為Ericsson、H&M、Nestle以及Newmont等,架構主要圍繞在政策承諾、對人權尊重的方式、影響力評估、執行行動、成果追蹤與補救方案,企業在撰寫的過程,能了解到公司在此領域的表現情形,進而驅使內部做出實質的改善行動。
報告指導的原則,是藉由簡單明瞭的問題,讓企業回答自身在人權政策、執行過程與實行成果的表現,而所有的內容皆聚焦在最具負面風險的人權議題。
報告指導原則共可分為三大架構:
Part A 人權議題治理 | A1 | 政策承諾 | 企業在尊重人權方面,對外說明的內容 |
A2 | 對人權的尊重 | 企業如何證明其重視並落實人權承諾 | |
Part B 定義報告焦點 | B1 | 描述顯著議題 | 於報告期間,與企業活動相關的重大人權議題 |
B2 | 決定顯著議題 | 企業如何決定重大人權議題 | |
B3 | 選擇重點地域 | 重大人權議題聚焦於特定地域的原因 | |
B4 | 其他重大影響 | 人權發生的重大影響或在報告期間仍待解決的議題 | |
Part C 重大人權議題管理 | C1 | 具體政策 | 企業處理重大人權益議題的具體政策 |
C2 | 利害關係人的參與 | 企業和利害關係人建立關係的方式 | |
C3 | 衝擊評估 | 企業如何辨識重大人權議題的變化 | |
C4 | 整合結果與採取行動 | 企業如何整合重大人權議題於決策過程與行動 | |
C5 | 追蹤表現 | 企業是否針對各項重大人權議題採取有效行動 | |
C6 | 補救措施 | 企業如何補救人員因企業的行動和決策而受到的傷害 |
企業呈現以上回答的內容,可以整合在年報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抑或是單純編製成一份人權報告書。在使用此架構的過程中,企業能夠實際了解公司對於人權政策的管理系統,並得知不足的地方,並發展改善的方向,達到企業承諾。
此外,透過上述的資訊揭露,企業能夠獲得一些益處,並與利害關係人建立良好的關係:
1.管理內部員工的風險(例如:貪汙、跳槽)
2.取得正向認可、更容易獲得商業機會
3.在負面消息出現時,增進其保留名譽的能力
4.更有能力雇用到新一代的菁英領袖